日前,嘉兴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信息,将全面开展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
   从平湖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接下来平湖也将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
   @平湖人 你的电动自行车可能要被淘汰了……若近期要买车,请收下这份提醒。
  
   2023年1月1日起,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如要购车,请一定要选购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
  
   为力促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稳妥有序退出,更好地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嘉兴市全面加速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按照自愿、自主、公平、公开原则,采取“企业让一点、回收抵一点、运营商惠一点、金融机构助一点”等方式集成各方优惠,鼓励市民积极参与提前淘汰置换活动。
  
  问:什么是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答:已在公安机关部门备案的,但不符合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电动自行车的GB 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基本要求:整车质量(含蓄电池)不超过55kg;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高度不超过1.1米,宽度不超过0.45米,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米。
  问:为什么要进行淘汰置换?
  答:《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淘汰置换一是为了保障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二是能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三是可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各种优惠政策,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利益。
  问:哪些电动自行车可以享受淘汰置换优惠?
  答: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未满七年的非标电动自行车。
  问:2023年1月1日后,骑非标电动车上道路会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非标车不安全,早淘汰早受益!
  头脑绷紧安全弦,换车还能享优惠!还在等什么!
  快带上你的本人有效证件及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到临时回收代办点办理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和置换的相关手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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