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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区搬进小区豪华会所办公,真的合理合适吗?

    最近浙江平湖御珑湾小区火了,业主们自发起来进行维权。
    御珑湾小区,作为一个总面积40几万平米,总户数4000多户,坐落于黄金地段,分三期建设的商品房小区,在其中心位置建设有一个总面积近3000平米的两层豪华会所。该会所起初作为开发商的销售展示中心及高管办公场所。其四周开阔,外立面豪华;进入会所内部,建有游泳池,健身设施等高档休闲设施,内部装修极其奢华。
    业主购房时,销售告知业主,这个会所在该小区项目结束开发商撤走后,作为业主共有产权,业主可以免费使用。目前三期完成交房开发商已经撤离,但业主们发现,小区物业搬入了会所办公,然后小区所在的社区也在对会所进行进一步装修,准备搬入办公。
回到开头业主们的自发维权。社区拿出了6年前的小区规划,以该会所规划为社区用房为由不需要通知和经得业主大会同意就可以自由使用该会所。
也许社区的说法在他们认为的在法理上能站得住脚,销售的承诺毕竟不是白纸黑字。但是还是有一些证据显示这是有疑问的。1.一期购房合同上注明该会所为全体业主共有,共有产权是没有产权证的,请问社区能拿出产权证吗?2.变成社区办公用房之后,该社区管辖范围内的群众来社区办事,必然会使用御珑湾的共有设施和公共服务,不经过业主大会同意这合理吗?3.且如此一个封闭式的商品房小区变成了开放式小区,甚至不如一些安置房,造成极大安全隐患和小区贬值,社区不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合理吗?
    其实大家坐下来协商,并不是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案。涉及三方利益,开发商,社区和广大业主。各方的诉求是什么?1.开发商毫无疑问利益组大化,沿街商用房肯定不会规划给社区使用的。2.社区,必须要有合适的房子来给我使用,奢华会所应当不是他们的首选。3.广大业主,小区内部封闭管理。
    那么是不是矛盾不可调和呢?答案是否定的。其实在沿街商铺那边,还有很大一块现在空着,是开发商的售楼中心之一(产权未知,需调查),还有一大块是业主共有的经营用房。小区配套建设社区用房广大业主应该还是理解的。大家坐下来,协商通过置换使用权方式,大家都能满足自己的诉求也许是更好的方式,也是能维护社区形象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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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 gjthj LV7 县丞
    坚决反对,不合理!又不是没地方搬。
    2020-12-26
    24 回复
  • 61301084 LV2 里胥
    只要不在小区内部就可以,在内部坚决不同意。
    2020-12-26
    14 回复
  • shenjia8810 LV1 路人
    这个事情嘛做的确实太过分了,人品有问题了已经. 你一个社区老百姓办事的地方,你搬入小区合适么?有懂法律的可以联合起来起诉了.
    2020-12-26
    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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